高新区回迁小区电梯维保服务1标段

招标公告 安徽省 | 合肥市
发布时间:8小时前
项目编号:2025AGGWZ00019
项目名称:高新区回迁小区电梯维保服务1标段
联系方式
0551*********
联系人:朱*
招标人
0551*********
联系人:张*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回迁小区电梯维保服务*标段

原项目编号:****AGGWZ*****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回迁小区电梯维保服务*标段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AGGWZ*****

各投标人:

现对高新区回迁小区电梯维保服务*标段项目补疑如下:

提问*.请问本项目能否由厂家投标,厂家授权分公司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由厂家授权分公司维修保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符合条件的厂家可以投标,但不接受分公司直接签订保养合同。如中标人拟委派分公司提供后期履约服务的,可以由中标人、中标人的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三方补充协议,明确具体履约职责。

提问*.招标文件P**-**页,“人员证书要求: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或机械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项目负责人荣誉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人)获得以下任意的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电梯维保职业技能大赛荣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电梯维保相关奖项荣誉。每提供*个得*分,最多计*个,本项最高得*分”。

请问:(*)上述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与荣誉为*人兼得,还是*人获得?本次招标项目共计**个项目,***台电梯,分为两个标段,项目梯量大,为更好管理项目建议人员证书中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荣誉可为不同负责人。(*)为增加公平竞争力,体现负责人荣誉,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电梯维保类奖项或荣誉是能否给予认可?

答: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招标,采用多投单中模式,各投标单位两个标段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评分项中项目负责人证书与项目负责人荣誉应为项目负责人本人获得,项目团队人员(非项目负责人)获得荣誉不参与评分。

提问*.文件中两处描述均为“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人员证书中*分,项目负责人荣誉中*个荣誉*分,项目负责人一个人就有*分的描述,此描述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权重过大,且不满足*家及以上,倾向性严重,建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多维度体现投标人可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均具有行业相关荣誉,更能体现与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符合,更加有力地提升项目实际履约服务实力。

建议修改为:自****年*月*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中:“具有:*、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分;*、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管理员称号的得*分;*、具有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称号(类别:电梯)的得*分;共计*分,同一人员同时具有只计取一次得分。注:提供上述荣誉称号证明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评分依据。”

答:符合公平竞争,不予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公共事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

招标代理: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

联系人:

电话:****-********

*******

附件:
高新区电梯维保项目*标段补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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