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食堂食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LX****-YD-C***)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特巡警大队食堂食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LX****-YD-C***
项目名称:特巡警大队食堂食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于财购****F********* | 于都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食堂食材服务 | * | 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 * 年(** 个月),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定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二号开标大厅。
五、开启: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二号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采购。供应商不需要到场参加磋商,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会议现场视频,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同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代表负责进行本项目响应活动的系统操作和办理响应相关事宜。响应供应商代表在开标、评标活动中因质疑、询标签署的澄清和补正,以及在系统操作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响应供应商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系统签到: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各响应供应商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上完成系统签到登记,未按时完成系统签到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响应文件解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 CA 锁解密(为保证解密成功,建议多准备一台电脑以备用)解密时间为 **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响应文件的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会议及评审环境。 *、响应报价:每种标的(货物、服务、工程)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项目需求、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线上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钟)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是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后,利用政采平台参与赣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采平台或中征平台向赣州辖区内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依托相关信息数据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一站式免抵押融资服务。具体详见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号)。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磋商文件。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号)文件规定“参与项目的各采购当事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应在项目评审结束、项目合同签订完成或项目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及时、客观、公正、准确作出信用评价”,请各供应商按照文件规定及时、客观、公正、准确作出信用评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谢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于都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爱莲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