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第一实验小学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淮北市
发布时间:01月27日
项目编号:AHDY-2025-01
中标金额:14.6万元
项目名称:烈山区第一实验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561********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517*******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烈山区第一实验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AHDY-****-**

项目名称:烈山区第一实验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市南湖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杨庄街道办事处**栋***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烈山区第一实验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淮北市烈山区第一实验小学

址:淮北市烈山区望阳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东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新城国际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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