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号,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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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TH******、TH******X井等产能建设项目 |
阿克苏地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TH******、TH******X井等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TH******、TH******X井等产能建设项目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