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新通道智慧速递物流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陆海新通道智慧速递物流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项目招标编号:E*******************)作以下澄清:
序号 |
澄清条款 |
原内容 |
澄清后或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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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天(日历天)。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天(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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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计划工期 |
总承包计划工期:***日历天; 其中: ☑设计周期:**日历天 ☑施工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
总承包计划工期:***日历天; 其中: ☑设计周期:**日历天 ☑施工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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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 |
本项目总工期为***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算),其中*#仓库****年**月**日前交付,*#仓库****年*月**日前交付,项目整体于****年**月**日前交付。 |
本项目总工期为***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算),其中*#仓库****年**月**日前交付,*#仓库****年*月**日前交付,项目整体于****年**月**日前交付。 |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请按上述澄清后的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按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特此通知。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