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及指挥中心集成设备招标公告
兴安盟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及指挥中心集成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及指挥中心集成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电子)[****]*****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政采(公开)****号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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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及指挥中心集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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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本次项目所招标的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建设工作。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附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近二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报名网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左侧投标单位登录(***********************************************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000000; LINE-HEIGHT: 150%; mso-font-kerning: 1.0000pt">)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库入库相关流程》。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文件澄清、补遗、变更等其他相关信息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开标时间)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地 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地址:罕山中街**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兴安盟政府采购网(*******************)、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网(***************************)、乌兰浩特电子政务门户网(www.wlht.gov.cn)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招标单位: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董帅
联系电话:****-*******
九、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号
联 系 人:王文思 张冰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