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国产化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12-03
项目编号:包采单〔2019〕1077号
项目名称: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国产化办公办案设备采购
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国产化办公办案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
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国产化办公办案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单〔****〕****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XZDCG****-*** |
评审日期: |
****年**月**日 |
公示日期: |
****年**月**日 |
公示期限: |
*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必须具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人名称: |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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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
崔建英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B*号楼****室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郝在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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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年**月**日 |
***,***.** |
内蒙古融科智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九星SOHO公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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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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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陆龙、陈旭、蔡绍姬 |
质疑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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