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年辅助性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KSZJFY(ZC)****-**-**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年辅助性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克拉玛依博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号*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年辅助性服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年辅助性服务应承担的所有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及采购需求约定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详见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详见文件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