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S**************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XQ-********-******-*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邱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霍邱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年霍邱县****批次食品抽检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年霍邱县****批次食品抽检项目第*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红枫路交口香枫创意园综合科研楼****-****号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零壹佰陆拾贰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年霍邱县批次食品抽检项目服务范围:* 抽样检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方法》、《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抽样及检验工作。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抽样检测任务。服务标准:完成检测任务并经省市局验收合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邱县礼堂路霍邱县直中心幼儿园蓼城西路园东北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霍邱县蓼城路青年嘉园东侧写字楼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pdf 附件:****年霍邱县**···成交结果公告.pdf 附件:[FS**************-*]****年霍邱县****批次食品抽检项目第*包.LA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