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公路管理段胡日他拉砂石料厂碎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翁牛特旗公路管理段胡日他拉砂石料厂碎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翁牛特旗公路管理段胡日他拉砂石料厂碎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
项目编号 |
N******************** |
标段名称 |
翁牛特旗公路管理段胡日他拉砂石料厂碎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 |
标段编号 |
N*********************** |
招标人 |
招标控制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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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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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及标室 |
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环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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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及等级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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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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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供货期) |
施工期为三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管护期二年。 |
质量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燕振云 |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级职称证:******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
技术负责人:温永强(中级职称证:******) 施工员:张建强(岗位证:****************) 质检员:王春明(岗位证:****************) 安全员:赵慧(岗位证:****************,安全考核合格证:蒙建安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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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荣誉 |
*、乌拉特中旗阿尔其山叉枝圆柏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标段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察右前旗巴音塔拉镇土城子村南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包 *、金山镇小红泥井村北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前期项目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察右后旗大六号镇三井泉-黄家村废弃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乌拉特中旗德岭山废弃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察哈尔右翼前旗乌拉哈乡十三号村(G*高速路南)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苏尼特左旗行政代履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第三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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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
福建省交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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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及等级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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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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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供货期) |
施工期为三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管护期二年。 |
质量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蔡廉锦 |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级职称证: *************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
技术负责人:谢稳章(高级职称证:*************) 施工员: 陈涛(岗位证:****************) 质检员:罗陈磊(岗位证:********************) 安全员:叶宇涵(安考C证:闽建安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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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荣誉 |
*、连江县丹阳宝山鸿耀林杰饰面花岗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古田县鹤塘镇鹤塘村****年第二批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及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永春县下洋镇镇区西侧废弃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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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注: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人应递交*份word版文件。该投标人递交的U盘里无内容。 |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
锦州北方四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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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及等级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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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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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供货期) |
施工期为三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管护期二年。 |
质量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闫卫涛 |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高级职称证:********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
技术负责人:付立锋(高级职称证:********) 施工员:江航(岗位证:********************) 质检员:丁丽娜(岗位证:********************) 安全员:曹阳(安考C证:辽建安G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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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荣誉 |
*、乌海能源黄白茨矿排土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EPC总承包工程 *、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岛礁建设与清淤疏浚整治工程施工(三标段:C区山体维护工程施工) *、当涂县姑孰镇原寺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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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注: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人应递交*份word版文件。该投标人递交的U盘里无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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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公示时间 |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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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地址 |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 |
|
联系人 |
刘文旭 |
受理电话 |
****-******* |
行政监督单位 |
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 |
联系人 |
于国杰 |
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