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村社区天印大道北延工程项目(章村段)拆迁剩余的原聂村鱼塘及场地使用权租赁(19.5亩)
:
章村社区天印大道北延工程项目(章村段)拆迁剩余的原聂村鱼塘及场地使用权租赁(**.*亩)
报名时间:
****-**-** **:**至****-**-** **:**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权属信息
标段信息
转让方信息
被委托人信息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乡镇(街道) |
东山街道 |
村(社区) |
章村社区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否 |
项目描述 |
东山天印大道北延工程项目(章村段)拆迁剩余的原聂村鱼塘及场地使用权租赁(**.*亩) |
补充说明 |
*.用途:承租人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及扰民等社区不认可的业态;*.投标人需为章村社区辖区内注册且正常纳税、合法经营的单位;*.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述恶意竞标者,不得再次参加章村社区其他所有的投标项目。*.标的租赁期限*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并不得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改造等提出任何主张赔偿事宜。若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目前该场地属承租人自行投入,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现场勘验,了解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主体均视为认可该场地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不得改变场地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与他人合作、联营等。*.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向出租人缴纳中标价格的*%作为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该保证金转为租金,如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保证金。 |
项目审查表 |
审查表*.jpg
审查表*.jpg
审查表*.jpg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股民代表大会*.jpg
股民代表大会*.jpg
|
所有权人 |
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经营权人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权证编号 |
- |
权证年限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地点 |
东山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东山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年*月 |
标段描述 |
东山天印大道北延工程项目(章村段)拆迁剩余的原聂村鱼塘及场地使用权租赁(**.*亩) |
服务费(材料费) |
¥*.** |
保证金 |
¥*****.** |
交易底价 |
*****.**元 |
成交缴款方式 |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成交人 |
王涛 |
成交日期 |
****-**-** |
成交总金额 |
*****.**元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许孝东 |
联系电话 |
*********** |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