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二期)-新度镇(扬美村、锦墩村、郑坂社区、渠桥村、下坂村、新度社区(二期)、沟口社区(二期))勘察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E*******************
答
疑
纪
要
招 标 人: 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一、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建设规模不低于****万元的市政污水类项目;
更改为: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建设规模不低于****万元的市政污水类项目;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