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人民政府大安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何市镇三和村、白合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自贡市 | 大安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2-23
项目编号:5103212021000026
项目名称: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人民政府大安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何市镇三和村、白合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第二次)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人民政府大安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何市镇三和村、白合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荣县旭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西街***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下浮百分之十五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大安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何市镇三和村、白合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三和村、白合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详见“本项目提供的相应工程量清单” (二)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承诺,并提供工程管理人员的组织结构等相关资料。 *.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均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要求。 *.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作业等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供应商在施工中应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若因施工企业违规组织施工、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擅自变更施工图内容等原因造成工程量变更、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失的,施工企业自行承担增量工程价款,同时,应急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完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苏光权,李旭红,陈勇(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中已经包含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本项目采购活动所必须的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号文件,按金额*****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大安区何市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自贡诚信正平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荣县旭阳镇星河公园*号楼*区*-*.*-*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强;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尹女士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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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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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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