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采购人)对某平台-算力支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父项目立项编号:Z*******WS****)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一。
*.*采购内容:父项目算力支撑系统所需的硬件设备(含安装调试),包括GPU服务器*台、网络控制器*台、网络分析器*套、计算面交换机*台、存储面交换机*台、业务面交换机*台、全闪存储*套、混闪存储*套,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服务时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供应商名称:河北嘉豪中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本项目采购父项目算力支撑系统所需的硬件设备(含安装调试),包括GPU服务器*台、网络控制器*台、网络分析器*套、计算面交换机*台、存储面交换机*台、业务面交换机*台、全闪存储*套、混闪存储*套,制造商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河北嘉豪中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授权经销商。
评审人员经论证认为: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根据我方中标结果,需使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设备。制造商已出具书面盖章的授权书,指定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河北嘉豪中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V*.*)》中第四条第(六)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规定,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某平台-算力支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父项目立项编号:Z*******WS****)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示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开元金融中心*层
联系人:苏杭
电话:***********
监督部门: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综合人力部
监督电话:****-********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