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包头市青山区阳光大厦物业保洁服务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青山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11-11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926号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0-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1
开标时间:2020-11-24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阳光大厦物业保洁服务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QSCG****-Z***-F***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结果的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截至开标之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标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工作时间 |
上午*:**~**:** 下午**:**~**:**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号市民大厅C座*楼***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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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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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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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 |
采购人地址: |
青山区建设路***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樊国栋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号市民大厅C座*楼***室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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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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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 |
项目负责人: |
周帅峰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阳光大厦物业磋商采购文件(*).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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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服务 |
元 |
*.* |
阳光大厦物业保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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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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