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取中标单位。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和业主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范围为****年度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含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变更部分造价的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及其他需要委托咨询代理服务机构完成的工作。具体如下:
*、施工阶段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为六个标,具体为****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庆元县)、庆元县****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庆元县****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年庆元县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年农村公路(县道)应急工程、庆元县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等六个项目。
*、监理招标代理:为两个标。具体为****年度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养护工程监理,包括****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庆元县)、庆元县****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庆元县****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年庆元县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年农村公路(县道)应急工程等*个项目;庆元县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监理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代理:一个标。包含庆元县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年庆元县农村公路提升工程两个项目。
*、年度其他政府采购公开的竞争性磋商服务招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作已按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开展,但未能在服务期限内完成的,由中标人继续完成后续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工程招标代理(或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共设*个标段。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单位
六、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招标文件将于****年**月**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供下载。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年**月**日**:**。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室(庆元县濛洲街***号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具体交纳方法见前附表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庆元县城南中路***号地址:庆元县星光路**号*幢*单元***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毛伟华联系人:胡建波、吴亚坚
电话:****-******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庆元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庆元县城南中路***号
邮编:******
联系人:毛睿晗
电话:****-*******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