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险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广东省 | 深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1-11
项目编号:SSZB2021-ZC-FW-185
中标金额:54.954万元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1856*******
联系人:张*
单位: 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人
1364*******
联系人:王*
单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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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险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人寿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评审专家名单 许茂平、戴宇辉、陈宝文、贺科秀、张佚铭
总中标金额 ¥**.******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百汇科技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工 ***********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栋*楼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

一、项目编号:SSZB****-ZC-FW-***(招标文件编号:SSZB****-ZC-FW-***)

二、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号中国人寿中心**-**层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险项目(二次)      根据省、市文件规定,为***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每位参保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参保须知及理赔服务内容详解》。
*.中标人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简化理赔程序,让出险人及时得到赔付。按实际投保人数结算,并坚持随增随保。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首期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一)团体意外险
*.条款亮点:
(*)为员工或团体成员提供**小时的全球意外保障(不仅限于工作时间)。
(*)保障人群全面:可以覆盖员工、团体成员及其家属。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和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二)附加意外医疗保险
*.条款亮点:
(*)适用范围广,可附加给大多数意外险主险条款。
(*)承担意外伤害的门诊、急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
*.保险责任:补偿意外医疗费用。
(*)医院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
(*)医疗费用应为符合社保目录、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门诊治疗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日为限;住院治疗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日止,以**日为限。
(三)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保险
*.条款亮点:
(*)按照住院天数给付现金津贴,能够弥补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营养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等。
(*)可与附加意外医疗保险等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条款同时承保。
*.保险责任:按实际住院日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
(*)总给付日数最高以***日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多次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住院日期间隔未达**日的,则视为同一次住院。
(四)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条款亮点:
(*)保障全面,覆盖所有类型的交通工具,除营运交通工具外还包括私家车、单位班车、校车等非营运交通工具。
(*)保费合理,对经常出行的人群,比每次单独购买乘客意外险、单次航意险更方便和经济。
*.保险责任: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给付。其中:交通工具是指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轮船(客船、渡船、游船)。
(五)附加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
*.条款亮点:
提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障。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自获得被保资格之日起经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发病,在保险期间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二级(含)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法定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确诊为附加险合同约定类型的法定传染病,并因该法定传染病在保险期间内身故的,保险人按该被保险人的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六)附加救护车费用保险
*.条款亮点:
补偿较高的救护车费用,解决意外发生后的后顾之忧。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小时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救护车费用。救护车费用不包括医生诊疗费、医药费、担架费和转院时发生的费用。
(七)附加中暑保险
*.条款亮点:
保障户外高温下因中暑而发生的事故。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中暑而导致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人将按照本附加险所适用的条款承担约定的保险责任。
(八)雇主责任险
*.条款亮点:
保障员工因工作而遭受的意外或疾病,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
*.保险责任:凡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于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从事与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茂平、戴宇辉、陈宝文、贺科秀、张佚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深财购〔****〕**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百汇科技园        

联系方式:张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栋*楼南侧            

联系方式:王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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