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云南省 | 保山市 | 施甸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09-06
项目编号:GC530500202300321001001
预算金额:979.4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项目名称: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联系方式
0875********
联系人:杨*
单位: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人
0875********
联系人:杨*
单位: 云南万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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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经办人: 杨伟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万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丽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施甸*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二层框架结构食堂一幢,建筑面积 ****.** 平方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两个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职称证及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其他: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被冻结状况。提供****年至****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原件扫描件(****年*月*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证明】;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企业(施工方)在近三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的证明函(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申请向相关人社部门查询出具),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中标后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标人未按“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之签订合同。(提供承诺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招标公告(二次).pdf ****-**-** **:**:**
* 招标备案表.pdf ****-**-**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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