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合同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收到该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正规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送达采购人。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正规发票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责任;上述所有合同款项由采购人通过其银行账户向成交供应商明确的账户支付。期间,如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发生变化,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出具书面说明。*.采购人支付款项需履行财政资金请款审批手续,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在前述约定付款期限内发起请款审批手续的,视为采购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相关财政部门审批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未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实际收取款项为由主张采购人违约责任。 |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天送货。 |
交付地址:汕头市嵩山路**号林百欣科技中专。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所有产品提供三包服务,*天无理由退换;*.供应商保证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没有任何问题的(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所有权的事宜);*.所有产品应是已注册商标的品牌产品,应是厂商原装、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供应商须对其对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应予以核实,必须与实际供货产品名牌上所标识的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验收,由此导致的包括合同违约等一切后果将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所投产品应是成套产品,用户不需要增购其他产品(配件)即可正常使用;*.产品外观清洁,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 |
其他要求:*.竞价报价均包含产品费、质保期内的备件备品费、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验收、施工措施费及规费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供应商需确保所需货物全部都能在规定时间内供货: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将所有货物送达汕头市嵩山路**号林百欣科技中专指定地点,完成配货,确保货物能够正常使用;工作日请集中安排送货,提供上楼服务,上门安装。(报价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在本系统上传,格式自拟。)*.除竞价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凡标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任何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报价无效。*.成交标准:完全响应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报价供应商需对以上资格条件及商务要求等完全响应,否则报价无效,项目以失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