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清水县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已由清水县农业农村局以清农项目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项目资金结余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天水市)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工程名称:清水县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清水县;
*.建设内容:新建“清水县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处,包括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原来装修的拆除、展销中心的布置、电气工程;
*.资金来源:****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项目资金结余资金;
*.项目投资:**.**万元;
*.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
*.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投资的按废标处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年度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近三年度(****-****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价(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和竞价时间
*.报名时间: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天水市)在线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竞价时间: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天水市)完成在线竞价。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项目投资;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和地点:被邀请的投标单位报名后,前往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现场获取,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价无效。
注:竞价结束后,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送至招标人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天水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