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用沙坝矿段(**万吨/年)采掘业务委托管理》项目的澄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对《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用沙坝矿段(**万吨/年)采掘业务委托管理》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回复如下:
问题: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人员要求描述为:五职矿长(矿长* 人,总工程师* 人,安全副矿长* 人、生产副矿长*人、机电副矿长* 人):具有采矿、地质、矿建(井建)、通风、测量、机电、安全等矿山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而“五职”矿长及“五科”技术员配置表中对“五职”矿长的专业、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为:矿山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与上述要求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下事项:
①五职矿长是否必须为矿山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非矿山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但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否满足学历要求;
②五职矿长中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持证要求:如持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类型为 “主要负责人”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
事项①:五职矿长必须具有矿山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事项②:不满足,按招标文件执行。
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