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省 | 宜宾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预算金额:26.28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04
项目名称: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联系方式
1888*******
联系人:牟**
招标人
1888*******
联系人:毛**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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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年**月**日【字体:

为落实屏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第*期会议纪要及其会议精神,经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

一、项目概况

*.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项目业主: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岩门村、百家山村、柏杨村、沙坪村、大田村

二、项目范围与项目内容、投标限价

(一)项目建设范围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大乘镇*座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的运维。

(三)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四)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实行总报价。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污水处理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污水处理相关证书。

(二)报名时应提交资料:报名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可证明从事该项目资格的复印件、在相应领域的工作成效或记录、项目经理污水处理方面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一)*******日*:**至******日**:**时止。

(二)报名地点:大乘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二)。

五、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会,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六、竞争性谈判时间

****年**日上午**:**时在大乘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八、联系人:牟心建、毛御波联系电话:***********

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年***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编制单位: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投标人须知

*.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年屏山县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不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均不退回,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须知、投标报价方式、评审办法等所有内容认真开展投标组织安排,并参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结合地方实际价格进行合理报价。

(*)投标人报价实行总报价。

*.报名及有关费用:

(*)投标人报名时无须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费。

(*)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及时通知报名投标人。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元,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按程序原路退回,中标单位在正常履约一个月后投标保证金原路退回,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投标保证金收纳账户信息:

户名: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账号:*****************

开户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乘支行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的质量目标:按照运维要求完成全部工程量。

(*)工程质量未一次达到合格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整改,使工程最终达到合格。返工、整改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予支付。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日内不签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

*.工程资料要求:

(*)竣工验收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

(*)承包商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必须符合四川省档案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承包商如不按要求及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处以***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暂扣施工单位的剩余工程款,并且不予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资料为止。

*.投标报价:

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转运、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为全包干总报价。

*.工程款拨付及其它:

(*)付款依据:合同暂定价作为本工程付款的依据;

(*)工程款的拨付方式:

首次支付:合同签订后的半年(***个日历天)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第二次支付:首次支付后的半年(***个日历天)且验收、考核合格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付款,由县财政部门向乙方支付剩余的**%。

*.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会

开标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开标会。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①招标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项目业主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②报价方式:投标单位将报价单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封装好后,现场拆封确定报价。

③若响应文件内报价单无相同报价,以最低价中标;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评审小组综合参选人的资质、业绩、服务及规划设计人员的配备等情况,择优推荐中选人;如投标第一名放弃中标资格,则按照顺序确定第二名作为中标单位。

④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最高限价的**%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报价无效。

⑤投标人以库存某种材料为由、或者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闲置为由不能作为其低报价合理性的相关证明依据。

⑥评标专家在判定低于成本竞标发生分歧时,以超过半数以上的评标专家的意见作出是否低于成本竞标的判断。

**.授予合同:

在宣布中标人后,公示*天无异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定合同。

**.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选人自行负责。

**.相关报名资料需单位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年***

★一、工程内容和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要求

*

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内容:大乘镇已建设*座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为提质提效,规范运作,设施运维服务采购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管护运维,运维服务*年一届,每年考核。

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大乘镇*个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维护。

需满足的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事项

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污水处理后出水指标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规定的**方以上含**方达到一级标准,**方一下达到三级标准。

*.主要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配电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主要构筑物完好无损。

*.污水处理设施范围内绿化、环境卫生管理,以及污水收集管网的维修、疏通、检查井的清理及维护管理等。

*.污泥的处置规范。妥善处理污泥及恶臭,避免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运行台账记录齐全。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运行维护计划,明确日常运行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运行维护管理记录。

*.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实行远程监控,负责现有农村污水处理站点远控系统的维护使用(前提原设计有远控系统并能正常使用),实时监控所有污水处理站点的运行状况。

*.负责项目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值班、设备运行巡视等。

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组织机构

非宜宾市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中标后须在屏山县设有办事处(项目部),直到项目完成为止,办事处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办事处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场所证明材料(租房协议等相关资料)。根据屏山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及分布特点,落实每一个污水处理设施的现场运行操作维护人员,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操作,办公室及化验室场所由中标公司自行解决。

三、委托运行维护管理范围

*.污水处理项目所有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格网井、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监测井等构筑物。污水管线、机房、围栏、绿化草皮、宣传牌、标志标识、安全警示牌等附属设施。

*.污水处理工程的所有收集管网的保管及正常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污水收集管网(含入户收集)及污水收集有关沟渠的维修、疏通,管道沉沙井、检查井及盖板的清理、维护管理及损管的恢复等。

*.污水处理工程的所有供电、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电杆、电缆线、电控柜、风机、水泵、曝气器、填料、斜管等。

四、运营方职责

*.运营方应负责污水处理所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运营方应对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合格后上岗,保证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

*.运营方应依法保护污水处理工程及其设施,维护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各项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全力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保证各设施、设备的完整。

(*)定期对检查井、沉沙井、沟渠、格网井、调节池、二沉池或淤泥池清淤清查。每周*次以上。

(*)定期检查维护水泵、鼓风机等电机设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要有管理维护记录。

(*)定期对污水收集管网、沟渠进行巡视,检查管网是否破损,盖板是否完整,对检查井、沟渠清淤清渣,及时对损坏管网等设施进行修复,保证污水收集畅通。如发生人为破坏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对生物接触氧化池填料、二沉池斜管等的大修更换。

(*)在发生设备事故、故障时,及时向委托方汇报,按相关规程进行事故、故障的处理,以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保证不发生污染事件。

(*)负责对外的一般接待、检查工作、协助委托方做好处理设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沉淀池清查,以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

(*)按照相关规范,负责委托每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出水水质监测工作,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承担运维全过程的相关人员伤、残、病、亡等责任,并主动为相关人员购买保险。

五、运营成本的构成

运行成本主要由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电费、人工费、设备维护费、易损配件费、淤泥垃圾处理清运费、交通费、水质检测费、办公及相关租赁费、管理费、污水收集管网维护费等所有运营管理产生的费用,费用实行包干制。

六、结算方式:考核合格的,费用支付按合同约定为准。

七、补充事项: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对污水设施所在村庄的每个污水设施运行点进行一一核对,在确认所有设施正常运行后,完成交接工作;若有设施未正常运行,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由招标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设施维修调整至正常使用后,交付中标单位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根据中标价按时间按比例扣除维修期内的运行维护费用;若规定时间内无法将设施修复至正常状态,则自动免除中标单位对该处设施的运行维护责任,并按中标书中该处设施的中标价予以扣除支付费用。

*.设备正常运行交付后,如设备损坏、出现故障或者出现设备遗失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维修或者自行购买。

*.因片区地理环境复杂,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到现场对处理设施、管网、接入户数等相关要求认真勘察现场。若不现场勘察的投标单位,须对文件中无法完全写明确的内容、偏差及损失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中已经包含各个污水处理点在运行过程中已经产生的电费,在今后项目委托运营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电费。

*.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时间为三年,每年由屏山生态环境局会同项目所在地乡镇对中标的运营公司按照《屏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二、三)进行考核,当年考核分值低于**分的,服务合同自动中止,不再与中标的运营公司续签合同。

二、商务要求

*.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委托合同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

*)合同支付约定:

经考核合格的,费用支付按合同约定为准。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购人自行验收。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执行。

**)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其他条款:无

*.履约验收方案

*)验收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其他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是指含人工、货物、运输、税金、利润、管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的包干价。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注:以上★项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点位表

序号

县(市、区)

乡镇

行政村

设施名称及工艺

设计处理量(m*/ 日)

*

屏山县

大乘镇

百家山村

天井组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柏杨村

坳上组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柏杨村

柏坪组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大田村

半边组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岩门村

火烧坝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岩门村

六池沟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柏杨村

柏杨幼儿园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岩门村

岩门聚居点污水处理厂+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沙坪村

新华聚居点污水处理厂+MBR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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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年**月**日【字体:

为落实屏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第*期会议纪要及其会议精神,经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

一、项目概况

*.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项目业主: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岩门村、百家山村、柏杨村、沙坪村、大田村

二、项目范围与项目内容、投标限价

(一)项目建设范围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大乘镇*座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的运维。

(三)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四)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实行总报价。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污水处理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污水处理相关证书。

(二)报名时应提交资料:报名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可证明从事该项目资格的复印件、在相应领域的工作成效或记录、项目经理污水处理方面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一)*******日*:**至******日**:**时止。

(二)报名地点:大乘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二)。

五、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会,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六、竞争性谈判时间

****年**日上午**:**时在大乘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八、联系人:牟心建、毛御波联系电话:***********

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年***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编制单位: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投标人须知

*.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年屏山县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不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均不退回,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须知、投标报价方式、评审办法等所有内容认真开展投标组织安排,并参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结合地方实际价格进行合理报价。

(*)投标人报价实行总报价。

*.报名及有关费用:

(*)投标人报名时无须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费。

(*)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及时通知报名投标人。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元,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按程序原路退回,中标单位在正常履约一个月后投标保证金原路退回,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投标保证金收纳账户信息:

户名: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账号:*****************

开户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乘支行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的质量目标:按照运维要求完成全部工程量。

(*)工程质量未一次达到合格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整改,使工程最终达到合格。返工、整改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予支付。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日内不签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

*.工程资料要求:

(*)竣工验收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

(*)承包商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必须符合四川省档案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承包商如不按要求及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处以***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暂扣施工单位的剩余工程款,并且不予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资料为止。

*.投标报价:

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转运、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为全包干总报价。

*.工程款拨付及其它:

(*)付款依据:合同暂定价作为本工程付款的依据;

(*)工程款的拨付方式:

首次支付:合同签订后的半年(***个日历天)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第二次支付:首次支付后的半年(***个日历天)且验收、考核合格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付款,由县财政部门向乙方支付剩余的**%。

*.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会

开标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开标会。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①招标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项目业主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②报价方式:投标单位将报价单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封装好后,现场拆封确定报价。

③若响应文件内报价单无相同报价,以最低价中标;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评审小组综合参选人的资质、业绩、服务及规划设计人员的配备等情况,择优推荐中选人;如投标第一名放弃中标资格,则按照顺序确定第二名作为中标单位。

④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最高限价的**%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报价无效。

⑤投标人以库存某种材料为由、或者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闲置为由不能作为其低报价合理性的相关证明依据。

⑥评标专家在判定低于成本竞标发生分歧时,以超过半数以上的评标专家的意见作出是否低于成本竞标的判断。

**.授予合同:

在宣布中标人后,公示*天无异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定合同。

**.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选人自行负责。

**.相关报名资料需单位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年***

★一、工程内容和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要求

*

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内容:大乘镇已建设*座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为提质提效,规范运作,设施运维服务采购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管护运维,运维服务*年一届,每年考核。

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大乘镇*个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维护。

需满足的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事项

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污水处理后出水指标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规定的**方以上含**方达到一级标准,**方一下达到三级标准。

*.主要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配电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主要构筑物完好无损。

*.污水处理设施范围内绿化、环境卫生管理,以及污水收集管网的维修、疏通、检查井的清理及维护管理等。

*.污泥的处置规范。妥善处理污泥及恶臭,避免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运行台账记录齐全。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运行维护计划,明确日常运行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运行维护管理记录。

*.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实行远程监控,负责现有农村污水处理站点远控系统的维护使用(前提原设计有远控系统并能正常使用),实时监控所有污水处理站点的运行状况。

*.负责项目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值班、设备运行巡视等。

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组织机构

非宜宾市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中标后须在屏山县设有办事处(项目部),直到项目完成为止,办事处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办事处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场所证明材料(租房协议等相关资料)。根据屏山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及分布特点,落实每一个污水处理设施的现场运行操作维护人员,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操作,办公室及化验室场所由中标公司自行解决。

三、委托运行维护管理范围

*.污水处理项目所有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格网井、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监测井等构筑物。污水管线、机房、围栏、绿化草皮、宣传牌、标志标识、安全警示牌等附属设施。

*.污水处理工程的所有收集管网的保管及正常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污水收集管网(含入户收集)及污水收集有关沟渠的维修、疏通,管道沉沙井、检查井及盖板的清理、维护管理及损管的恢复等。

*.污水处理工程的所有供电、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电杆、电缆线、电控柜、风机、水泵、曝气器、填料、斜管等。

四、运营方职责

*.运营方应负责污水处理所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运营方应对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合格后上岗,保证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

*.运营方应依法保护污水处理工程及其设施,维护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各项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全力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保证各设施、设备的完整。

(*)定期对检查井、沉沙井、沟渠、格网井、调节池、二沉池或淤泥池清淤清查。每周*次以上。

(*)定期检查维护水泵、鼓风机等电机设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要有管理维护记录。

(*)定期对污水收集管网、沟渠进行巡视,检查管网是否破损,盖板是否完整,对检查井、沟渠清淤清渣,及时对损坏管网等设施进行修复,保证污水收集畅通。如发生人为破坏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对生物接触氧化池填料、二沉池斜管等的大修更换。

(*)在发生设备事故、故障时,及时向委托方汇报,按相关规程进行事故、故障的处理,以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保证不发生污染事件。

(*)负责对外的一般接待、检查工作、协助委托方做好处理设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沉淀池清查,以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

(*)按照相关规范,负责委托每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出水水质监测工作,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承担运维全过程的相关人员伤、残、病、亡等责任,并主动为相关人员购买保险。

五、运营成本的构成

运行成本主要由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电费、人工费、设备维护费、易损配件费、淤泥垃圾处理清运费、交通费、水质检测费、办公及相关租赁费、管理费、污水收集管网维护费等所有运营管理产生的费用,费用实行包干制。

六、结算方式:考核合格的,费用支付按合同约定为准。

七、补充事项: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对污水设施所在村庄的每个污水设施运行点进行一一核对,在确认所有设施正常运行后,完成交接工作;若有设施未正常运行,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由招标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设施维修调整至正常使用后,交付中标单位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根据中标价按时间按比例扣除维修期内的运行维护费用;若规定时间内无法将设施修复至正常状态,则自动免除中标单位对该处设施的运行维护责任,并按中标书中该处设施的中标价予以扣除支付费用。

*.设备正常运行交付后,如设备损坏、出现故障或者出现设备遗失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维修或者自行购买。

*.因片区地理环境复杂,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到现场对处理设施、管网、接入户数等相关要求认真勘察现场。若不现场勘察的投标单位,须对文件中无法完全写明确的内容、偏差及损失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中已经包含各个污水处理点在运行过程中已经产生的电费,在今后项目委托运营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电费。

*.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时间为三年,每年由屏山生态环境局会同项目所在地乡镇对中标的运营公司按照《屏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二、三)进行考核,当年考核分值低于**分的,服务合同自动中止,不再与中标的运营公司续签合同。

二、商务要求

*.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委托合同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

*)合同支付约定:

经考核合格的,费用支付按合同约定为准。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购人自行验收。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执行。

**)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其他条款:无

*.履约验收方案

*)验收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其他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是指含人工、货物、运输、税金、利润、管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的包干价。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注:以上★项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大乘镇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点位表

序号

县(市、区)

乡镇

行政村

设施名称及工艺

设计处理量(m*/ 日)

*

屏山县

大乘镇

百家山村

天井组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柏杨村

坳上组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柏杨村

柏坪组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大田村

半边组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岩门村

火烧坝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岩门村

六池沟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柏杨村

柏杨幼儿园聚居点污水处理站+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岩门村

岩门聚居点污水处理厂+MBR

***

*

屏山县

大乘镇

沙坪村

新华聚居点污水处理厂+MBR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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