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财产: 财产 ###市金###路北一段 **号*栋*单元*层***号(香木林西郡) 起拍价: ******** 元 保证金: ** 万元 加价幅度: **** 元 产权证号 川( ****###市不动产权第********号 面积 ********平方米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 ****网络询价,评估均价为 ********元。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 、 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从领取裁定之日起 **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交款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产权转移手续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符合相关法规行政规章等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