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线下]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江河管理局中心城区管理范围城市防洪设施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江河管理局的委托,就宜春市中心城区管理范围城市防洪设施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中心-YC****-***
*、项目名称及数量:
预算:**万元,其中日常管理服务费**万元,非日常管理服务费**万元(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支付)。
项目名称:宜春市江河管理局中心城区管理范围城市防洪设施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项
项目服务期:*年
(项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竞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重大违法记录查询警示信息截图;(以现场核实为准)
⑥ 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价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到账为准);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采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桠汶
**、采购单位:宜春市江河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文亦辰
电话:***********
监督单位:宜春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http://xzspj.yichun.gov.cn/)
**、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竞标人密切关注。拟竞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竞标人。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江河管理局联系。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