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永丰县陶唐乡金溪至元南公路改建工程中标公示招标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江西省 | 吉安市 | 永丰县
发布时间:2020-11-26
中标金额:621.03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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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永丰县陶唐乡金溪至元南公路改建工程中标公示招标结果公示

永丰县陶唐乡金溪至元南公路改建工程中标公示招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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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陶唐乡金溪至元南公路改建工程中标公示

永丰县陶唐乡金溪至元南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于****年**月**日上午*:**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举行开标会,截止到开标时间共有***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经专家评审业主确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排序前三名的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及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刘建斌,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排序人:江西泰地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聂晶,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排序人:江西饶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刘金明,投标报价:*******.**元。

 

预中标单位: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特此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日,公示起始日期为:****年**月**日~****年***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人印章。投诉书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建造师(携带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号文件的规定和程序,向招投标监督单位投诉,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投标监督单位:永丰县交通运输局  杨先生****-*******

  

招标单位:永丰县陶唐乡人民政府  周强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女士****-*******

永丰县陶唐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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