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绥德县人民政府批准,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于****年*月**日在榆林市文化路市民大厦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拍卖大厅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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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R)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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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
绥德县名州镇苏家沟村(学子大道西侧,府州大道南侧) |
****.*** |
城镇住宅用地 |
R≤*.* |
≤**% |
≥**% |
**年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拍卖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提交竞买申请前,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拍卖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上述宗地以现状出让。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价高且不低于起叫价为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期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具体详见公告附件出让文件。
五、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宗地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本期拍卖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出让文件要求进行操作并接受拍卖出让的最终结果。竞买人操作详见《榆林市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获得地址为: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六、申请人须在报名前持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到出让人处提交竞买申请,取得竞买(入库)资格的申请人在交易中心入库备案后,用办理的CA锁、账号登陆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保证金交纳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
拍卖地点:榆林市文化路市民大厦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拍卖大厅
七、申请人持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打印的“竞买保证金交纳电子回单”及“竞买资格通知书”,于****年*月**日**:**前至出让人处进行最终的竞买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八、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办理,如遇到疑难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
宗地业务办理(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子交易系统(交易中心业务三科 ****-*******)
CA锁(数字证书)办理(市民大厦三楼西区E**、E**窗口****-*******)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咨询:**********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竞买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