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南站江宁片区道路交通设施管养服务 | ||
品目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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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江宁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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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丁啸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宁区上元大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府前东路*号万达广场E座****-****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丁啸伟 |
项目概况 南京南站江宁片区道路交通设施管养服务JSZC-******-NJDL-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DL-C****-****
项目名称:南京南站江宁片区道路交通设施管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万元/年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南站江宁片区道路交通设施管养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下载采购文件方式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参与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投标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文件附件或宁财购通[****]*号文件),不再需要提供第(*)至(*)项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①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a.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分以下;
c.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d.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a*bc*a****aa*b*d**********ce*.html。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啸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