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年“南北中”区域联盟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昌州医保发〔****〕*号)的工作要求,现发布《****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文件(XJZBLM-DEPHCDL-****)》,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参与。
附件:****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文件(XJZBLM-DEPHCD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联盟集中采购办公室
(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代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