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华安县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华安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华安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州市华安县平湖西路石狮墘*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幢*梯****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由原招标文件-商务条件中的履约验收方式*、期次*:
说明:流域现状调研与评估成果、治理规划编制提交初稿,甲方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征询会通过,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并申报入库成功,即视为第一次验收合格。
现更正为:
说明:流域现状调研与评估成果、治理规划编制提交初稿,采购人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征询会通过,且完成总投资累计达到**.*亿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编制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复、申报入库(华安县级项目库)成功,即视为第一次验收合格。
(二)由原招标文件-商务条件中的合同支付方式*:
流域现状调研与评估成果、治理规划编制提交初稿,采购人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征询会通过,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并申报入库成功,投资额达到项目生成总投资(即**.**亿元)的**%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现更正为:
流域现状调研与评估成果、治理规划编制提交初稿,采购人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征询会通过,且完成总投资累计达到**.*亿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编制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复、申报入库(华安县级项目库)成功,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三)由原招标文件-★其他商务条件**、奖惩机制:
两年内,中标人争取的资金总额超过中标约定争取资金额度的,给予超额部分*.*%的奖励金(每超*亿元结算一次),直至合同期满。反之,两年内争取的资金总额未达到中标约定争取资金额度的,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价**%的金额给予处罚。中标方争取资金额度不得低于其在技术项书面承诺的争取额度。
现更正为:两年内,中标人争取的资金总额超过中标约定争取资金额度的,给予超额部分*.*%的奖励金(每超*亿元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到账之日起**日内),直至合同期满,期满之日起**日内按照实际到账金额结算余款。反之,两年内争取的资金总额未达到中标约定争取资金额度的,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价**%的金额给予处罚。中标方争取资金额度不得低于其在技术项书面承诺的争取额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招标内容如有与更正公告不一致,具体以更正公告为准。
名称:华安县水利局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平湖西路石狮墘*号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幢*梯****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