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起**日变卖期间(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南路***号香缇雅境商住小区一期*#住宅楼*单元****室房地产,产权证号:新(****)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层数地上**层,地下*层,标的位于第**层,南北朝向,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竣工年代:****年。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齐全,土地开发程度“七通一平”,交通便利,环境优良。
评估价:******元, 变卖价:不低于******元,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时间:****年*月**日**:**起**日变卖时间(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变卖价款******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买人原支付的******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它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六、特别提醒:该标的存在拖欠****年至****年物业费共计约****元,拖欠****年至****年暖气费共计约*****元,未缴纳维修基金*****元。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欠费情况及土地过户所需手续相关事宜。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标的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内)或**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中街南***米)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中街南***米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正中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新疆正中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号时代广场A座**楼**B-A室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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