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彭阳县乡镇文化站效能提升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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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
行政区域 | 彭阳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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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号)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秀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固原市彭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秀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卢新朋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号 |
项目概况
彭阳县乡镇文化站效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L-****(采)-***号
项目名称:彭阳县乡镇文化站效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彭阳县乡镇文化站效能提升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 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注: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系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固原市彭阳县
联系方式:郑秀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卢新朋 ***********
联系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秀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