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
利辛县中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标包(二次)
项目编号:jq-****-***
采购方式:询比
采购公告发出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合肥卓越义齿制作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北京路***号安徽省检验检测科技园*号楼*层、*层、*层、*层、*层
报价:**%
供货期:*年
采购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口腔科常用加工耗材等。
预算金额:******元/年
评审小组名单:王学杰、李影、李献春
采购人名称:
利辛县中医院地址:利辛县向阳路**号
联系人:杨雨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置地广场e座**楼
项目负责人:任岩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利辛县向阳路**号,联系电话:****-*******;*.利辛县青年路中国银行四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
利辛县中医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