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期**天,现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物:执行案号:(****)新****执****号,新B*****神狐牌HLQ****TDYD多功能抑尘车一辆,车架号:LGHXLH*S*M*******,发动机号:********,注册日期:****年*月。
拍卖保留价(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加价幅度为****元。
二、变卖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全款,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全款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全款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到现场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一切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一切费用均进入法院指定账户,由法院向拍辅机构支付,无买受人单另向拍辅机构支付费用的情形,如有疑问可与本院联系。欠缴停车费****元,关于欠缴费用,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我公司提供数据仅供参考。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内)或*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昌吉市人民法院;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开发区分理处;行号************)。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
昌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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