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等*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一、我局现实施清镇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等*个项目。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的各类工程质量检测,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现决定对清镇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一标段)、清镇市红枫四小扩建项目(二标段)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确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本次公开比选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清镇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一标段)、清镇市红枫四小扩建项目(二标段)工程质量检测。
*.建设性质:新建、扩建。
*.资金及资金来源:各级教育专项资金。
*.工作期限:
从签订《检测合同》开始,**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工作。
*.工作内容:
检测单位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进行检测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并配合建设方指导施工单位完成检测不合格的整改工作。对不按要求完成检测工作的,按《检测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三、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公开比选的竞标人须具备建设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四、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至**时**分(中午**点至*点休息),在清镇市教育局基建科进行报名(地址:原百花新城政府大楼****室)。
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复印件齐全,详见附件*)
*、被委托人在委托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金交纳证明(盖单位财务章)
*、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副本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
*、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报名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彩印章无效)的资料及证照复印件。(缺一枚或二枚印章的均视为不合格)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与本公告不一致以及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均视为不合格。
*、以上报名资料缺少一项(及以上)或者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还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进行审查的相关证明。
*、所有资料须机打,手填无效(签名除外)
六、参加竞标的竞标申请人,报名时在清镇市教育局基建科获取有关资料。
招标人:清镇市教育局
联系人:刘灿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业主单位全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并在境内注册的(比选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xxxxxx)作为我公司受托人,参加(项目名称)的公开比选活动,授予他代表我公司对该项目签署方案、进行公开比选、签订合同和实施一切与此有关事宜的权利。
特此委任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正面 |
法人身份证反面 |
被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正面 |
委托人身份证反面 |
委托单位: (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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