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购置六氟化硫分解物检测仪校准装置、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装置、机动车鸣笛监控系统现场检定装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六氟化硫分解物检测仪校准装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废标情形: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家,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装置
供应商名称:辽宁泽尔阳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号(旺街**)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机动车鸣笛监控系统现场检定装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废标情形: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家,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装置
货物类
名称: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装置(A********化学计量标准器具)
品牌:三原兆兴
规格型号:LT-*
数量:*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大勇、王玉、郑志国、邓欣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六氟化硫分解物检测仪校准装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装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之规定收取。不足****元按****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机动车鸣笛监控系统现场检定装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号*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丽伟、焦巍、李姗姗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计量院(*.**公开-定稿)购置六氟化硫分解物检测仪校准装置、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装置、机动车鸣笛监控系统现场检定装置-六氟化硫分解产物和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装置 (*).docx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装置
供应商名称:辽宁泽尔阳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其他:分项报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