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潢川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潢川县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
*.项目名称:潢川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潢川县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
潢财竞磋采购-****-**-** |
潢川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潢川县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服务项目 |
******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建设潢川县“*+N”企业诉求一网统管平台。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
*.*质保期:*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服务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响应人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获取磋商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潢川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地 址:潢川县跃进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政六街**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楼***-***
联系人:周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杨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