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传承中华民族传统习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米易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米易县内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一)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二)米易县城区划定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东起柳溪桥南沿S***省道至华森苑;南起华森苑经高阳路至米易县第二小学;西起米易县第二小学经凤凰大道、大坪北路、迎宾大道、盐米路至梅溪谷湿地公园;北起梅溪谷湿地公园、岐黄养生大院、米易县高速公路出口经三桥(含海棠蓝湾)至柳溪桥南范围以内区域;县城规划区域内其他新建、在建楼盘。
二、限放和集中燃放区域
(一)限放区域。
****年*月**日至*月**日(元宵节)期间,除禁放区域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可燃放烟花爆竹。
(二)集中燃放区域。
*、县城周边集中燃放区域:****年*月**日至*月**日(元宵节)期间,市民可在米易县攀莲镇贤家村东站广场(不含火车东站站前广场)、水塘村高阳桥西侧空地区域进行集中燃放。
*、其余各乡镇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指定集中燃放区域。
三、注意事项
(一)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流动售卖烟花爆竹。
(二)因重大公共庆典等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燃放许可,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按照燃放安全规程和作业方案进行燃放。
(三)个人禁止燃放危险性较大的A、B级烟花爆竹产品,居民小区、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禁止燃放C、D级中的摩擦类(儿童类除外)、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小礼花类、架子烟花、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产品。
四、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管理局:*****、****-*******
县综合执法局:*****、****-*******
米易生态环境局:*****、****-*******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年。同时废止****年*月**日发布的《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年县城规划区域内禁限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
特此通告
米易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