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华县白芒营风电场三期工程***kv升压站变更项目 |
建设地点 | 永州市江华县桥市乡 |
建设单位 | 永州聚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 | 江华县白芒营风电场三期工程***kv升压站变更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桥市乡,作为白芒营风电场三期工程的配套变电站。与原批复的相比较,本次升压站工程电压等级由***kv变更为***kv,电压等级升高,属于重大变动。本升压站拟安装*台***mva主变压器。拟以*回***kv出线接入瑶都***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km(最终长度以外送接入系统批复长度为准),本项目不包含线路工程。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 *、废气:升压站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粉尘污染,由于汽车运输使用现有道路,将使环境空气中的总悬浮颗粒(tsp)浓度增加,施工开挖、施工机械运转等,在短期内也可使施工作业面上的环境空气中的 tsp 浓度有所增加,污染周边大气环境,本项目区域地势开阔,施工产生的扬尘扩散较快,项目周边的村庄位于升压站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对村庄影响较小。项目区域内植被覆盖率较高,扬尘经长距离自然沉降和沿途茂密植被的阻滞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工程对场区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过程中的养护废水以及设备、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本在原地蒸发,不排放;设备和车辆的清洗集中到升压站区临时用地处进行,在升压站区处设置沉淀池。废水集中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施工员工和工作人员租赁周边居民房屋作为办公和生活用房,生活污水依托于现有化粪池等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的灌溉,生活废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工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桩基、土建、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本项目升压站施工期相对较短,禁止夜间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需严格限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并在环保部门备案,经现场调查升压站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本工程升压站无弃渣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运营期: *、废气:项目运营期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升压站设置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内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噪声: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距离衰减、围墙阻隔等措施后,通过预测可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相关要求。 二、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