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庐江县健康驿站临时建筑拆除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BFNCJ***** 委托方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始至****年*月**日**:**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庐江县健康驿站临时建筑拆除资产,标的物位于庐江县庐城镇东外环路与晨光路交口西北角,主要包括:集装箱及附属物、办公设备、其他设施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资产明细表》。本次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委托方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和保证,受让方在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问题,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巢湖兴华资产评估工程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巢兴华评报[****]**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底价(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转让条件 *.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成新度和功能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合同签订前,受让方须向委托方提供拆除处置方案,拆除处置方案包括: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与措施、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和主要施工机械、应急预案施工防护措施及进度安排。拆除处置方案经委托方审核同意且受让方已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委托方出具书面进场通知后,方可进场施工。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清场和水电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自委托方出具书面进场施工通知次日起,受让方须在****年*月**日前将地面建筑基本拆除完毕,在**日内将转让标的拆除完毕并将残值物品清运完毕,并将现场清理干净,不得掩埋、留置任何建筑垃圾,受让方不得在未经委托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场工作。未经委托方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损毁和挖掘地面以下结构。为保证拆除及时完成,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委托方协调和决定。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弃物由受让方负责清运并妥善处理,受让方须自行负责寻找建筑垃圾弃土场,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 *.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受让方须按照委托方要求在规定地点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操作。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环卫罚款等处罚,其费用与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拆除、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在用建(构)筑物及公共基础设施,如有损坏须按实价赔偿。 *.其他特别说明: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受让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条例》及《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条例》的规定,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 *.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标的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 *.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 *.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为*.*%;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为*%;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为*.*%,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为*.**%;*****万元以上部分,为*.*%。交易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夏经理,联系电话:***********。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转*-*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 技术支持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方(“”
以下简称乙”
巢湖兴华资产评估工程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估报告》
。。。。
。。
¥元)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40986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自甲方出具书面进场通知次日起,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将地面建筑基本拆除完毕,在30日内将转让标的拆除完毕并将残值物品清运完毕,并将现场清理干净,不得掩埋、留置任何建筑垃圾。乙方不得在未经委托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场工作。未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损毁和挖掘地面以下结构。为保证拆除及时完成,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协调和决定。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弃物由乙方负责清运并妥善处理,乙方须自行负责寻找建筑垃圾弃土场,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清场和水电费用等),均由乙承担。
。
*
.提请仲裁;.
一六其中乙,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留存份。(盖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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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庐江县健康驿站临时建筑拆除资产转让 | ||
项目简号: | ****BFNCJ*****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名称: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见证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