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莆田市秀屿区东峤艺锋门业加工厂铝合金门、木制家具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铝合金门、木制家具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莆田市秀屿区东峤艺锋门业加工厂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号(木材加工区)
建设过程:莆田市秀屿区东峤艺锋门业加工厂于****年**月委托福建省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莆田市秀屿区东峤艺锋门业加工厂铝合金门、木制家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年**月**日通过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莆环审秀〔****〕**号),****年**月**日申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RPY**K***W,于****年**月进行调试生产。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莆田市秀屿区东峤艺锋门业加工厂于****年**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月**日、**月**日委托福建华远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年**月编制完成《莆田市秀屿区东峤艺锋门业加工厂铝合金门、木制家具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年**月**日莆田市秀屿区东峤艺锋门业加工厂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