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青青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就青青家园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改造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X-****-***-*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预算(万元) |
* |
青青家园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改造项目(第二次) |
对安吉县青青家园小区消防设施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
**.**** |
注 |
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为无效标。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分包和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号三楼);投标人可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董自锌,联系邮箱*********@qq.com,联系电话****-*******。
*、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公司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税号:******************
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递铺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号)第二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号)第二开标室。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账户不得汇缴报名费):
****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帐号:********************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号三楼
*、采购人名称:安吉青青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递铺街道苕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