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维乐城项目2025-2026年度秩序维护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苏州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9
开标时间:2025-01-21
项目名称: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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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苏州维乐城项目****-****年度秩序维护服务采购

标段(包)编号:

G***

采购范围及内容:

*、采购范围及内容:苏州维乐城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大道**号,项目为商业综合体,*个停车场、*个人行出入口及大门,设秩序维护队员*人,主要负责车辆停放、物品放行和进出秩序管理,实行**小时不间断门庭值岗及园区巡逻,保障护卫区域内的人员、财产安全,负责消防、安全防盗、车辆管理、秩序维护等安保工作相关的事项,乙方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安保服务责任。*、服务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应商资格要求: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①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②与南山集团及下属公司有合同纠纷,或被恶意索赔过的;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被纳入中国南山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年度履约评估等级为D级(或不合格等级)的;⑥有员工群体性停工、聚众闹事等不良行为的;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②具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可在本地开展保安业务的资格条件;③业绩要求:需提供近*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个项目的秩序维护服务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万元】且服务业态为住宅或商业,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服务内容、服务人数、合同金额、双方落款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并加盖公章。

要求供应商使用CA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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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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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开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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