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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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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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报名登记后邮箱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春天大厦*楼)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晶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中兴路与健康路交叉口西南角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晓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晶晶 ****-******* | ||
附件: | |||
附件* | 报名表 (公告后附).doc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登记后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万元/年(三年服务期,共计***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 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登记后邮箱
方式:报名登记后邮箱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春天大厦*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将附件内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com)报名登记;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如有澄清及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
地址:灵武市中兴路与健康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马晓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联系方式:马晶晶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晶晶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