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厂务系统升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晶合集成厂务系统升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ZB*********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玖仟壹佰贰拾元整(¥*******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柒万叁仟玖佰元整(¥*******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柒万零贰佰零伍元整(¥*******元)
招标人名称: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西淝河路**号(综合保税区内)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转******;***********
招标代理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层
联系人:袁成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