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选聘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HTPMZB*******-*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选聘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公开进行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范围: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选聘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委托内容:承销商为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专业服务,并承担发行和包销责任。可交换公司债券计划发行不超过人民币*亿元,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要为准。
*.*、最高限价:无
*.*、服务地点:以业主实际委托工作内容的地址为准。
*.*、工作完成时限: 本项目启动进场至本项目发行完毕,指导后续换股等相关工作。具体发行计划以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合法成立,具有从事承销保荐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的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投标单位代表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具有专门负责债券承销业务的部门和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的专业团队,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
(*)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所承接业务未在监管机构限令禁入期限内;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授权委托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日上午* 时**分 ** 至**时**分**、下午**时**至**时 ** 分 ** 秒到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北路**号八一服务社*层)采用记名方式(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本人)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转帐单、电汇形式提交,并保证开标前*工作日**时**分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超过时间不予确认。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编号,未标注项目编号的将视为保证金未到账,并在投标申请文件附上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福州正先安全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投标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 ** 时 ** 分** 秒,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北路**号八一服务社*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申请文件以现场递送方式提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号八一服务社*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工、潘工、方工
投标人缴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帐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户 名: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