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武古城风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ZC(惠)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武古城风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内容现更正为: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年度或****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建筑业大厦*号楼**楼
联系方式:何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南苑路霞苑小区北二区A区***号*幢*梯*层
联系方式: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