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川腾实业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对深圳市信城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信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招商暨处置公告
深圳市川腾实业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腾实业”)拟处置以下债权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截至****年*月**日):
借款人 名称 |
所在 地 |
币种 |
本金余额(元) |
欠付利息及罚息(元) |
担保情况 |
资产状况 |
深圳市信城联合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人民币 |
***,***,***.** |
***,***,***.** |
*.保证 保证人:刘波; *.质押 深圳市信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信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
债务人目前仍处于经营状态 |
特别提示:以上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川腾实业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债权资产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金额的准确性,以及债务人、担保人、担保财产及标的企业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川腾实业系按现状转让,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债权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各类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债权资产的情况、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东方网站www.coamc.com.cn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转让方联系商洽。任何对债权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人: 仇先生、潘女士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号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深圳市川腾实业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年*月*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机会投资事业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