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汀根幼儿园建设工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经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番禺区汀根幼儿园建设工程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汀根幼儿园建设工程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XSGY*******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兴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植工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番禺区汀根幼儿园建设工程配电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工程规模:汀根幼儿园专变电房建设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五、资金来源:村集体自有资金。
六、工期要求:**日历天。
七、投标最高限价:*******元
八、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九、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地点及报名费用: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流程:*)投标人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广州市兴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报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西路***号二层***房A**。
*、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有关网上报名相关疑问,可致电(代理机构)李工,联系电话:***********。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提交了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函》,(见附件二)。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时前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以转账方式递交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备注:番禺区汀根幼儿园建设工程配电工程保证金。开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银行账号:*****************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江支行。没有按要求或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本项目的投标。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事处景观大道*号(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法人公章。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四、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同时在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广州市兴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及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宣传栏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兴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报名资料一览表
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番禺区汀根幼儿园建设工程配电工程
投标单位(盖章)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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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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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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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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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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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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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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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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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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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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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声明函 |
附件二:投标人声明函
投标人声明函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有效期内)。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