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日照分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设计变更区疏浚)废弃物海洋倾倒检测取样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DY-**************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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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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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根据日照港岚山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设计变更区疏浚)施工项目、日照港岚山港区南区港池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泊位工程一阶段(陆域形成)基槽开挖施工的施工区域海洋废弃物特性和成分进行检验。 |
邀请供应商: | 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减灾中心(自然资源部青岛海洋中心) |
公示期限: | ****-**-** **:** 到 ****-**-** **:**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 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或者存在行业、资源垄断等情形; |
相关原因及说明: | *.生态环境部《关于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人事函(****)**号)明确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围填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第三条:国家海洋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海区主管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部门”、“第十六条:检验工作由海区主管部门委托检验机构依照有关评价规范开展”要求,主管部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已将北海区废弃物海洋倾倒成分检验评价、泥浆钻屑样品检验工作根据海区情况分别委托给自然资源部及其派出机构,并签订相关协议。综上,本次日照港相关疏浚项目疏浚废弃物取样及检测工作根据海区情况应由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减灾中心组织实施。为确保日照港相关疏浚项目顺利实施,现申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委托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减灾中心进行日照港相关疏浚项目疏浚度弃物取样及检测工作。 |
意见反馈方式: |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意见扫描件反馈至山东港囗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西海岸分部(********@***.com)。 |
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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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
张海良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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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连云港路**号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西海岸分部 |
代理联系人: |
齐凤梅 |
代理联系电话: |
*********** |
代理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号T*座**楼 |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