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文化空间改造

采购公告 广东省 | 清远市
发布时间:2024-12-09
项目编号:A441800FCOP6VBR2BP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5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文化空间改造
联系方式
020-********
联系人:丘*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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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文化空间改造   项目编号:   A******FCOP*VBR*BP

项目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文化空间改造 *.项目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起凤里停车场两层集装箱 *.项目面积:***平方米 *.项目现场图片见附件(以实地考察为准) *.采购限价:报价(含税,提供增值税发票)超过¥**万元的不予接受,其相应文件将被否决 *.合同款支付方法,以签订合同为主。 *.项目依据及要求 *.* 发展公司提供的文件和其他相关附件。 *.* 发展公司提交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相关批文)。 *.改造目标:结合物业的现存状态、物理结构及历史底蕴,打造具备历史感、沉浸感的展销、创作文化空间,作为特色工美文创产品的展销窗口,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试验基地。功能布局以史迹陈列为底,展销展演为主,兼容教育传承、展演交流和工美创作。

公告开始时间:   ****-**-** **:**:**   公告结束时间:   ****-**-**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文化空间改造   标段/包编号:   A******FCOP*VBR*BP***

报价方式:采购控制价(元):   ***

评审办法: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保证金金额(元):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承担过场地搭建类、或项目装修改造类(需提供至少两份****年至响应截止期间承接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需显示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双方签章及日期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 **:**:**

开标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号自编**号*楼广轻文化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省广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号自编**号*楼广轻文化

联系人:   丘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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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56分钟前